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贴合特殊教育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成长需求,让学生走出课堂、亲近自然,近距离认识各类野生动物,感受生命魅力,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、社交能力、生活自理能力,树立爱护动物、保护自然的理念,促进学生全面融入社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等要求,学校拟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。现依据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及诚实信用原则,就本次活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,诚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投标。
一、项目信息
1.项目名称: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
2.招标单位:合肥特殊教育中心
3.服务对象: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学生(听视障高三除外)约525人,带队教师约150人(具体人数以实际报名为准)
4.服务时间:2026年5月上旬(活动时间为一天)
5.项目预算:本项目为一条线路,最高限价详见线路安排表,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,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;报价包含保险、交通、就餐、门票、课程(活动)、导游讲解、研学材料及综合服务费等全部费用,学校后期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。本项目需报总价、学生和教职工单价。具体见附件2.
6.费用结算:本项目不设预付款,在完成所约定的服务并验收合格后,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100%(含税)。服务期内,若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件或社会舆情,采购人有权暂缓或拒付合同款,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单位违约责任。
二、项目需求
(一)线路安排
|
活动主题 |
活动线路 |
活动地点(或研学课程) |
人数 |
最高限价 |
|
亲近自然生灵·感知生命美好·践行社会适应
|
合肥野生动物园 |
合肥野生动物园各动物场馆、活动课程(需结合学生学情特点设计参观路线及活动课程1—2个) |
约675人 |
10.8万元 |
注:实际人数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最终确定;线路设计需遵循教育性、实践性、安全性、公益性原则。
(二)投标人资质要求
1.依法注册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符合《研学旅游服务要求》(LB/T 054-2025)相关要求。
2.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、健全的组织机构、一定规模的在职员工和持证专职导游员队伍,导游人员需符合《导游服务规范》(GB/T 15971—2023)要求。
3.设有专业研学旅行部门,具有专业的研学旅行服务经验和能力,研学导师需能够制定并实施实践活动教育方案,指导学生开展体验式学习活动。
4.近三年(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)具有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服务经验,具备承接百人及以上团队研学旅行的能力。
5.投标人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6.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,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:
(1)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;
(2)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(3)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法律法规被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;
7.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,严禁转包或分包。
(三)项目服务要求
1.制定清晰完善的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,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要求,至少配备一名持证上岗且具备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的安全员,全程做好安全教育与防控工作。活动期间,投标人应当提供7×24小时应急联络服务,对于一般性服务需求,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;对于突发事件,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。活动期间需配备不少于2名现场协调人员。
2.全程配备专业活动指导师或导游。每车配备1名专职导游+1名辅助服务人员,服务热情周到、责任心强,严格按照《研学旅游服务要求》(LB/T 054-2025)、《研学旅游课程与线路设计指南》(LB/T 092-2025)及学校相关要求,提供社会实践活动课程指导与活动后服务等专业支持。
3.需足额购买相关保险,其中至少包含旅行社责任险(每人保额不低于80万元)及旅游人身意外险(每人保额不低于30万元),确保保险保障全面覆盖。
4.车辆须从具备旅游、包车客运资质的企业中租用,车辆《行驶证》、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、驾驶员《驾驶证》、驾驶员《从业资格证》四证须齐全。一般选用51座及以上且符合安全标准的空调旅游大巴,并配备拥有5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、驾驶记录良好且身体健康的驾驶员;若因车辆或驾驶员不符合要求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,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。
5.含餐。午餐不低于30元/人,采取分餐制,由旅行社统一配餐,出发前旅行社需提供详细菜单,供学校审核确认。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,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,确保饭菜分量充足、质量达标,营养搭配均衡、饮食安全可靠,用餐环境干净。为过敏学生提供专属餐食,全程杜绝常见过敏原食材。所有用餐食物必须留样一份至少48小时。
6.全程严禁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,严格遵循公益性原则,不从事任何营利性创收活动。
7.依据招标线路的规划安排,结合自身的实力优势与特色亮点,设计出具体的线路及配套课程。课程需紧密贴合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各类(听障、视障、培智)学生的认知规律与成长特点,突出教育性与实践性的深度融合,真正达到活动目标。
8.中标单位须及时与学校签订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。学校根据实际参与人数与中标旅行社结算,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统一支出。
三、评标方法
1.初审:学校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,评标小组对投标人资质等进行初审,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项目的实质性要求。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,不予进入后续评标环节,且不退还其投标文件。初审表如下:
|
初审表 |
||
|
序号 |
审查指标 |
格式要求 |
|
1 |
营业执照(法人登记证明文件)、旅游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|
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,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。 |
|
2 |
投标单位资格声明书 |
详见附件3文件格式。 |
|
3 |
授权书 |
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,提供身份证明即可。详见附件4. |
|
4 |
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|
格式自拟,加盖公章 |
2.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,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,中标结果将予以公示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。
四、投标材料要求
(一)格式要求
投标文件应递交正本1份,副本1份。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,以正本为准。标书需密封提交,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。
(二)内容要求
标书内容清晰完整,并按以下顺序装订,不得遗漏相关材料,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。
1.投标人简介(格式自拟,需详细说明研学服务能力、过往研学案例等);
2.公司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扫描件、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(附件4)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3.投标单位资格声明书,包括资质承诺、无重大违法记录等情形声明(需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无其他被限制投标的情形)等内容(详见附件3);
4.固定营业场所证明材料: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,以及近三个月的支付房屋租金或物业费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(格式自拟,加盖公章)。
5.投标证明材料(根据评分细则,逐项对照提供)。
五、标书投递要求
1.标书投递时间:2026年4月22日—2026年4月28日16:30前,逾期不再接收标书(节假日顺延)。
2.标书投递地点: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政教处(行政楼四楼) 。
3.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张老师,0551-62620579
4.其他:投标人委派授权代理人投递标书的,投递时需出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否则不予接收;标书一经投递,不予退还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具体活动线路及日期由学校与中标单位共同商定。中标单位须严格履行各项承诺,不得降低服务质量,亦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安排;如需调整行程,需提前书面征得学校同意,否则视为违约。
2.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,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情况,立即取消投标资格,已缴纳相关费用不予退还;若中标后被发现,取消中标资格,并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3.若因学生报名人数不足或地震、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未能开展,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,由双方协商处理后续相关事宜。
4.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,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5.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活动领导小组对此次招标事宜有最终解释权。
合肥特殊教育中心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